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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子千里会情人后同住宾馆 趁对方熟睡偷其首饰

2017-05-04 17:43 人气:

 (原标题:小伙千里迢迢来莆田见姑娘 情人转眼成贼人)

台海网5月4日讯 据福建法治报-海峡法治在线报道 原本是一对互有好感的情人,谁知男方临时起了贪念,盗走女方的黄金首饰,情人转眼就成了贼人。
互生好感 相约游玩
现年22岁的杨某,是浙江的一名小伙子,一直在北京务工。而现年27岁陈某是莆田的一位姑娘,一直在莆田生活。
一个在首都北京,一个在南方城市莆田,俩人相隔千里,却在朋友的介绍下认识了。
俩人通过微信、电话保持着联系,并渐渐地互生好感。
“国庆节放假好无聊呀!”“那就来莆田玩一玩!”“莆田湄洲岛的妈祖很出名,可以考虑去的!”“你来,我给你当导游,去拜妈祖!”“好呀!”2016年国庆节来临之前,两个年轻人相约去莆田湄洲岛去玩!
国庆节期间,杨某真的从北京来到了莆田,和陈某一同游湄洲岛。
湄洲岛上蔚蓝的天空、广阔的大海、柔软的沙滩……让两个年轻人流连忘返。当日下午,俩人入住宾馆同一房间。
当晚7点左右,或许是游玩劳累,俩人很快就在宾馆睡着了。
深夜起床 起了贪念
晚上22点,杨某口渴难耐醒了过来。杨某一边喝着水,一边看着床上已经熟睡的陈某,心里暖暖的。
突然,杨某看见陈某的手提包就放在床头柜上。
杨某从北京来莆田湄洲岛游玩,钱已经花了不少。杨某想到自己口袋里已经没有多少钱了,看见床头柜上陈某的手提包,杨某脑子里起了贪念。
他悄悄地把陈某的手提包拿走,到卫生间里打开看。但杨某把陈某的手提包翻个底朝天,发现包里面只有一点零钱。不过,手提包里的一个红色小布包引起了杨某的注意。杨某打开一看,是陈某的一些黄金首饰。
于是,杨某将里面的1条项链,1个戒指,2对耳环放进自己口袋。然后将手提包小心翼翼地放回原位。
接着,杨某若无其事地躺回床上继续睡觉。
天亮事发 被逮正着
第二天早上9点,俩人醒来。心虚的杨某对陈某说:“我有事,我要先回北京”。俩人可是相约游玩的,这才过一天,怎么就要先回去。陈某觉得很奇怪,她下意识地拿起自己的手提包看了下,发现首饰不见了。
陈某质问杨某:“你有没有拿我的东西?”杨某说:“什么东西?昨晚我一直在你旁边睡觉,我没有拿。”
“我可以看一下的箱子吗?”陈某不信。
“看就看吧!”因为首饰就在杨某口袋里,没有在他的箱子里,所以杨某爽快地答应了。
趁着陈某蹲下检查自己箱子的时机,杨某将首饰从口袋转移到脚上穿的袜子里。
“没有,那就是我们遭贼了。我要报警!”在杨某箱子里没有找到自己的黄金首饰,陈某当场报警。
杨某见陈某真的报警,心里十分害怕,就从宾馆房间走出往楼下大厅走,想把偷来的东西先藏起来。
陈某很警惕,也赶紧跟下去,不让杨某离开。
望着昨天还缠绵如情人,早上就立即要离去的杨某,陈某心里越想越觉得杨某可疑,
 
“一定有问题,肯定在你身上。”陈某严厉地对杨某说,眼见没有办法,杨某只好弯腰从袜子里掏出首饰还给了陈某。很快警方也赶到现场,将杨某当场抓获。杨某对其行为供认不讳。
事后,杨某家属与陈某达成和解协议,并支付赔偿款,取得陈某谅解。
近日,莆田秀屿法院经审理认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盗取他人财物价值3597元,数额较大,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。杨某案发后明知他人报案而在现场等候,抓捕时无拒捕行为,且能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,视为自首。其主动退赃,取得被害人谅解,并能预缴罚金,在量刑时一并考虑。最后,秀屿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杨某拘役5个月,缓刑1年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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